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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产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6日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部分闲置房产公开征集承租人,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序号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出租面积(㎡)

房屋性质(住宅/非住宅)

标的物目前使用状态

1

海陵区青年路52号1幢、2幢

4455.08

3818.64

非住宅

1楼在用、2楼以上招租

2

海陵区吴洲南路20号

683.51

683.51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3

泰州市九龙桥西

95.00

95.00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4

泰高路客运中心二区底层04室

119.94

119.94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5

凤凰街道新大街74号

67.56

67.56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6

海陵区青年路91号

727.20

727.20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7

海陵区迎春东路181号101室

407.47

407.47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8

海陵区东进西路7号A座

2068.7

2068.7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9

海陵区西仓路132号607室707室609室709室

640.32

640.32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10

泰州市白马镇金马居委会农联组(李庄桥口)

249.23

249.23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11

高港区刁铺镇解放路北侧67号

542.9

542.9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12

高港区永安洲镇兴洲居委会(永安村)

1479.91

1479.91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13

高港区永安洲镇上桥村(28组)

110.25

110.25

非住宅

整体闲置招租

  一、租赁标的物

  二、房屋用途及要求:非住宅可用于商务、办公、商品零售业等;经营项目需要依法经营并符合市场监管局、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承租人不得经营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未经依法审批备案、未经注册登记、但实际从事一般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本行将审核承租人的资信、实力、房屋承租用途等从而确定意向性承租人的承租资质。

  三、如征集到符合资质的承租人后本行将委托社会评估机构,根据房产价值并综合考虑房产所在地段、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对房产出租价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为基准,作为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招租。

  请对以上房产有意承租的单位或个人联系本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19951166726联系人:朱先生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