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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各位股东:

根据《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会议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本行西七楼会议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西仓路36号)。

(三)会议召集: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在本行的授信逾期或为他人在本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授信逾期时,其不得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股东大会上按未质押的股份计算表决权,但是大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大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要对相关议案表决进行回避。

二、会议听取审议事项

1.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泰州农商银行关于大股东的评估报告》

4 .听取《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的评估报告》

5 .听取《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6 .听取《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2024年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述职报告》

7 .听取《泰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述职报告》

8.审议《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9.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10.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11.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坚守普惠金融定位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展计划的报告》

12.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张青海同志不再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报告》

13.审议《泰州农商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草案)》

14.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监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草案)》

15.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草案)》

16.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草案)》

17.审议《泰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草案)》

18.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调整2024—2026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19.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2025年业务经营发展计划的议案》

20.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21.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度)》

22.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2025年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23.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撤销监事会(监事)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24.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6.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制定〈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28.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制定〈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的议案》

29.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解聘华刚同志董事职务的议案》

30.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解聘杨笠同志董事职务的议案》

31.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增补王在芳同志为董事的议案》

32.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按本公告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参会资格以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会议回执为准,请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在2025年5月26日前提交《参会回执》或《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

本行所属各支行(营业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证;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证;

3.委托他人登记的除以上资料外,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登记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和股权证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前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股东(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包颖华、王骁

联系电话:0523-86218755,0523-86219255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西仓路36号 邮编:2253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泰州日报》及本行网站(www.jstzrcb.com)公布,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备置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供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向我行所属支行索取,或登录我行网站查阅和下载。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本着节俭办行原则,会议不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特此公告。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