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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对资本管理情况信息进行披露,具体数据披露如下:

一、制度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并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2.5%储备资本。

二、资本充足情况

表格KM1: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a

2024年3月31日

可用资本

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67946.54

2

一级资本净额

467946.54

3

资本净额

500568.32

风险加权资产

4

风险加权资产

3299023.94

资本充足率

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4.18

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4.18

7

资本充足率(%)

15.17

附加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缓冲要求

8

储备资本要求(%)

2.50

9

逆周期资本要求(%)

0.00

10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或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11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8+9+10)

2.50

12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后的可用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7.17

杠杆率

13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5195307.96

14

杠杆率(%)

9.01

14a

杠杆率a(%)

9.01

流动性覆盖率

15

合规优质流动性资产

不适用

16

现金净流出量

不适用

17

流动性覆盖率(%)

不适用

净稳定资金比例

18

可用稳定资金合计

不适用

19

所需稳定资金合计

不适用

20

净稳定资金比例(%)

不适用

流动性比例

21

流动性比例(%)

74.80

备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适用于资产规模不少于2000亿元人

民币的商业银行。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