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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各位股东:

  根据《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会议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本行西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西仓路36号)

  (三)会议召集: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9日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在本行的授信逾期或为他人在本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授信逾期时,其不得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股东大会上按未质押的股份计算表决权,但是大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大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要对相关议案表决进行回避。

  二、会议听取审议事项

  1.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4.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5.审议《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6.审议《泰州农商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7.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泰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按本公告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参会资格以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会议回执为准,请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在2023年12月8日前提交《参会回执》或《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

  本行所属各支行(营业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证;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证;

  3.委托他人登记的除以上资料外,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登记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和股权证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前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股东(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包颖华

  联系电话:0523-86219755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西仓路36号 邮编:2253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泰州日报》及本行网站(www.jstzrcb.com)公布,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备置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供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向我行所属支行索取,或登录我行网站查阅和下载。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本着节俭办行原则,会议不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特此公告。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